基督徒靜觀靈修

靜觀靈修的實踐

如果我們時常住在神的愛裡,我們平日的言行舉動,已經在不知不覺間流露著我們的生命內涵。如果我們積極為神做完了事(例如:幾星期以來在教會籌備週年的差傳大會),回到家裡卻冷淡無情地對待家人,我們就知道,在教會裡「為神做事情」的「我」,並不能真正的表彰神。如果我們很努力為神做事,但又覺得神很遙遠,就很可能會像「浪子故事」裡的大兒子,以為父對他的期望是叫他工作。但父親對大兒子說:「兒啊!你常和我同在,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。」(路十五31)。這個故事提醒我們:不要人在父家,心卻流浪。我們的心要「回家」,不必用「為神工作」來換取我們想要的;而且,當我們體會神的愛,我們的心才能真正感到滿足。

2014, 《基督徒靜觀靈修》, 譚沛泉, pp. 116-117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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