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與恩典的相互關係

基督的死抵償了他們本應受到的任何刑罰。他們全然獲得赦罪,不再懼怕,被上帝的恩典所感動,滿心感謝。他們得以被光照,不是由於自己的智慧,而是因為與上帝的話語相遇。他們與基督聯合,不是神祕兮兮的,彷如升到屬靈境界般莫測高深;卻是非常實在的,有聖靈親自降臨到他們的生命裏。他們現在得以在基督裏,就是那位曾說:「我就是道路(對追求道德主義的人)、真理(對追求思考的人)、和生命(對追求神契主義的人)(約十四6)的裏面。結果就是:藉着基督,意志、智力和靈魂都得以自由。

《十字架的神髓》,韋真爾(Gene Edward Veith, Jr.)著,2004,p. 25。

註:
亞多夫基伯里(Adolf Koeberle)曾歸納出三種屬靈追求的形式:
1)道德主義-追求行為上的完美無暇
2)思考辯證-追求頭腦完備的知識
3)神契主義-追求靈魂與上帝完全的合一

理解:
作者以約十四6的經文解釋路德靈命觀中,「因信稱義」的真正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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