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有人要我把一篇講道必須有的重點濃縮來說明,我只能用三個字
來界說:它們必須包括真理、清楚和熱誠。
可是聖經也是我們講道的規範,這乃是說,我們必須讓神的道來考驗我們的思想,而非用我們的思想去考驗神的話。因此,傳道者必須被神的道——真理所俘擄。
我們看出舊約是準備時期,四福音的描寫是歷史的事實,二十一本書信則是初期的詮釋。在這裡我們看到所有的文字,都圍繞著這偉大的人物在轉,他也就是我們所了解的神的道。
我們所要傳講的就是神所啟示的真理。我們在從事講道事奉之前,必須肯定神已經在他的兒子裡表明自己,且已籍自我表達的文字——聖經來啟示自己。我們幾時對聖經缺乏這種正確的認識,我們就等於否認耶穌基督是神最終的啟示。
基督徒是神奧秘事的管家,我們所傳講的不是那些人所無法了解的東西,而是那些人智能所不能發現,卻要靠神來啟示的東西。
當然有時我們是會推敲一些哲理,這時我就會說: “請不要把這些記下來,我只是在猜測而已。 ”推測並不等於傳信息,宣布自己反對的意見也不是講道。講道乃是宣揚神的話,就是單單傳講神所啟示的真理。全面的真理就是我們所有的儲蓄。我們所掌握的比所能知的還多。
我們的工作不是去趕上時代,而是用永存的真理來改變時代的精神。
同樣的,傳道人也要能常向人的良心挑戰。我在這裡參進一些原罪的問題,並非是要引起爭辯,但我相信原罪,我不但可從別人身上發現它,在我自己的身上也有不少,神總是為他自己的緣故留下一些證據。任何一個浪子,若聽見你按聖經的話在指責罪,他都會承認你說的是真理,你的講章帶有權柄。假若我們撇開神的話去與人爭辯,即使講話的是英國最有名的物理學家駱奇爵士(Sir Oliver Lodge),也不會有人聽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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